各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收取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是1991年至1998年期间的工程档案管理措施,请在此期间已交档案保证金而未移交工程档案的相关单位携带原始收据及相关竣工档案资料,于2009年12月15日前,来我馆办理工程档案保证金相应清退手续,详情请登陆义乌市城建档案馆网站,网址:www.ywcjda.com,对逾期未能办理清退的保证金,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9-85580198、85580195
办理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
附件:工程档案保证金项目清单